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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办理案件】为Q某处理解除同居关系财产纠纷案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3-10-16   点击数:27

  Q某与F某与三年前相识相恋,不久后两人并同居住在一起,期间双方购买了一套房子,双方都均有出资支付房屋的首付款,并且将房屋登记在Q某名下。此后均用Q某的住房公积金偿还房贷。现两人因性格不合,想要分开,F某要求与Q某平均分割房屋,Q某觉得这样对自己不公平,在多次咨询本律所的专业律师后,最终决定走法律途径解决,于是委托本律所的律师代理其此财产纠纷案,现本案正在办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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