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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代理纠纷】成都沈律师代理L某因婚外情离婚纠纷案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3-12-13   点击数:11

  L某与其丈夫相识相恋并于次年结婚,婚后生下一子,但两人的感情并不好。L某丈夫因工作调配到某地工作,在此期间认识了Z某,并与其开始同居生活,随后向L某提出离婚。L某虽觉得没必要挽回婚姻关系,但是也不想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却得不到应有的赔偿。T某通过朋友介绍找到本律所沈律师,经过多次交流和咨询,L某决定委托沈律师代理其离婚纠纷案。目前,该案即将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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