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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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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离婚财产调查注意什么?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4-10-29 点击数:22
离婚财产调查是对私密的财产进行的私密调查,因此在调查离婚财产时需要注意一些事项,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那么,离婚财产调查注意什么呢?
1、事先预防法:首先需要做的就是在日常生活中对于大额消费的,应当保存好相关的出资证据,如,应当保存好房产证、车辆买卖合同、发票、存折存单、借条、股票帐户、贵重财产发票等票证,最大程度保护自己的利益。
2、事后补救法:如果事前因为感情还好,或者其他原因并未获得有效凭证的,此时需要做的就是留意配偶的投资去向及存款方式,除了记下配偶投资、合股的公司全称外,还可留意记下配偶准确而具体的购房地址、车辆号牌、工资卡号、银行存款账号、股东卡号等,以便可向相关部门查询或依法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如发现配偶有转移的迹象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如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全财产等。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对于没有掌握的对方财产,注意离婚诉讼的保密工作,尽量封锁消息,除离婚律师外不要对任何人讲自己打算离婚并要采取行动,需要及时申请法院调查的存款等财产,以有效防止对方转移财产。
以上只是对您的一些引导,具体如何调查离婚财产必须请专业的人士来帮忙调查了。需不需要调查,需不需要请人调查都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以上只是给您的一些提示,希望可以对您有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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