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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调查”是否必要?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4-11-14   点击数:49

  “财产调查”是否都必须进行呢?此处做一些简单介绍。

  哪些情况下有必要进行调查:

  (1)不知道对方存款情况的。如果不知道对方的银行帐号,那么法院和律师都无能为力的,所以,在认为对方确有可能另有较大数额的存款时,可以去调查一下对方的银行帐号。

  (2)有迹象表明对方名下可能另有房屋或车辆的。遇有这种情况也有必要进行一下调查。

  当然,调取以上的信息必须以合法的方式进行,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

  哪些情况下没有必要进行调查:

  (1)调查对方的电话清单。电话清单只是显示了来电及去电的时间,没有对方的姓名及通话内容,没有太大意义。

  (2)同居的照片或者简短录像。法律上的过错标准必须是持续的、稳定的。单纯的几张照片和录像,诉讼价值不大。当然,如果这些证据有其他书证物证相互佐证,会产生一定的杀伤力。

  (3)手机短信。手机短息,容易被事后删除,难以恢复。在当事人不承认的情况下,其证明作用不大。

  离婚财产调查必然产生相关的费用,当事人应当慎重考虑。以平和的心态去面对现实,在法律允许的限度内,以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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