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离婚律师网!

24小时咨询热线:

139-8219-5329 139-8061-6860

您现在的位置是:离婚律师网>结婚 > 重婚 > 正文

怎样收集证据去起诉对方构成重婚罪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4-09-04   点击数:13

  生活中一旦发现一方有与其他人同居生活的迹象,一般来说,都会非常的气愤,也会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于是便与其大吵大闹,然而这样做的结果往往不尽人意,还时常会适得其反。生气,气愤是完全应当有的表现,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理解终究是理解,实际上这样做的结果并不好,你的几次吵闹是很难起到实质性作用的。需要做到一下几个方面:

  要认定重婚最重要的一点是与他人同居生活,因此同居的地点是非常重要的,只有找到了同居生活的场所才能有进一步的调查取证。

  确定重婚者是否真的重婚,还要看他是否以夫妻 名义与他人同居生活,而这些又需要有人对此给予认可,哪些人的认可最好呢?当然是在其生活场所附近同时与其又经常有来往的人!因此这些人的证言是绝对不能缺少的重要的证据。

  劝说知情人作证。知情人包括其朋友、亲人又或是生活在其周围,能够悉知其生活的人员。

  报警,请警方予以调查。我国民诉法规定,证据取得的方式必须合法,否则以非法手段收集来的证据,即使内容足以证明该方确实存在重婚行为,也是无效的。并且,作为普通公民,收集证据的能力相对较薄弱,求助于司法机关是一个较为稳妥的途径。

  重婚的取证也是需要从它的不同的主客观方面来取得证据,证据的重要性也是存在的。而在一切的重婚案件中,我们要从他的构成要件中来取得重婚罪的证据。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