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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重婚如何处罚?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4-11-10   点击数:152

  军人作为一个特殊而光荣的的全体,其各方面的权力都受到了特殊的保护。我国《婚姻法》等法律也都对军人的婚姻给予了保护,《婚姻法》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的,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婚等重大过错的,则现役军人的配偶可以不经军人同意而要求离婚。那么对于军人的重婚行为,我国法律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里的重大过错是指军人一方有下列情况之一: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如果军人一方不同意,且军人一方没有重大过错,则不会判决准予离婚。军人一方提出离婚则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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