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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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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公房承租权在离婚时的处理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4-11-20 点击数:18
离婚时,涉及公房承租权时,应该如何处理呢?主要由以下几点:
一、隔断分开
隔断分开主要适用于双方所争议的房屋使用面积较大,可以分断隔开的,隔断分开后,由双方承租。
二、调换为二
调换为二主要适用于双方不愿相邻居住而所争议的房屋面积又太大,或者房屋结构不宜隔断的,可以限期由当事人自行调换分开,分别承租。当事人所在单位或房管部门应支持。逾期不能调换的,人民法院可视情况裁判。
三、由房地产部门和单位另行解决
由房地产部门和单位另行解决主要适用于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四、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是在上述三种方法均不能解决的情况下,或者一方愿意自行另找的住房的情况。经济补偿的标准,一般可参考租住私房的平均租金标准,以及需租住私房的时间长短综合考虑。当然,还要考虑对方的收入、子女抚养等情况。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后,夫妻均可承租:
1、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
2、婚前由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
3、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
4、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
5、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的;
6、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的;
7、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另一方单位另给调换房屋的;
8、婚前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调换房屋的;
9、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可承租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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