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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过户给子女也需缴税 法定继承不征税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4-10-26   点击数:52

 

  【法律咨询】

  “我的财产转给自己亲生儿女,按理说就不应该再收这么多费用。”今年69岁的胡大爷膝下有1儿3女,最近,胡大爷想要把自己名下的4套房产,分别赠与4个子女,不料却被每套房屋近2万元的税费给“卡”住了。 “我现在老了,想把房屋提前赠与4个子女,本以为办个手续,给点工本费就可以了,没想到还要交税。”胡大爷对此甚是疑惑。

  【律师解答】

  成都离婚律师沈辉:若是直系亲属之间采用赠与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对方,只需要缴纳一定金额的契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各项税目都可直接免去。国家税务总局对继承土地房屋权属征收契税问题作出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继承死者土地、房屋权属时,不征收契税。但税务总局同时明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对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则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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