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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生子女的权利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4-11-21   点击数:10

  “私生子女”这一名词,在很多人看来是很让人看不起的,然而,对于私生子来说,他们的出生是由于父母的过错造成的,他们本身孩子并没有任何过错。而我国法律也保护私生子女在法律上享有的各种权利。一般说来,男方应该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直至孩子成年能独立生活。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起诉到法院。法院一般情况下会支持未婚妈妈的权利。

  在法院支持未婚妈妈的情况下,让男方也承担起孩子抚养义务。在之后的生活中由于母亲仍然负担不起孩子的生活费或因为各种原因不能直接照顾孩子,到法院变更追加抚养费,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理判决。

  根据《继承法》地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具有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父母都应该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独立生活为止。不能因为父母否认过错,剥夺了孩子的权利。孩子是无辜的,没有过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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