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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过户给老公了,那这个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吴红
你好,婚内过户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除非公公婆婆书面表示只给男方除外。具体需要看是如何过户的,如果是以赠与的方式给你老公,并且登记在你老公个人名下,属于公公婆婆赠与给你老公的个人财产,跟你没有关系,如果是以买卖的方式过户,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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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没有出钱,但是对方买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这样有用吗? 2022-09-16 14:50:02 杨聪
你好,实际上一方将个人的房产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属于赠予性质,接受赠予的一方无偿取得财产是不需要出钱的,加了名字赠予行为就已经完成,个人财产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加名,当然是有用的。
男子为复婚打欠条 前妻再婚后讨欠款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4-10-25 点击数:40
【案情简介】
单先生和毛女士于2012年协议离婚,双方离婚后仍在同一处房屋共同生活。2012年8月,毛女士要搬离住所,单先生为此向毛女士出具《欠条》,自愿补偿毛女士14万元,分10年付清,自2012年12月31日起,每半年给付7000元。单先生说,他本想以此欠条为纽带,保持与毛女士的联系,期盼能够挽回双方的婚姻。但事与愿违,在依约给付毛女士两笔补偿款共计1.4万元后,他得知毛女士再婚并怀有身孕。因他未如期付第三笔补偿款,毛女士诉至法院,要求单先生一次性给付剩余全部补偿款12.6万元并赔偿相应的利息损失。单先生称尽管不情愿,但同意给付第三笔补偿款,至于其余补偿款,因并未到期,不同意支付。
【法院判决】
单先生理应履行承诺,给付毛女士第三笔补偿款7000元及相应利息。至于剩余补偿款,因尚未到期,法院未支持。毛女士可在单先生到期未给付的情况下再行主张权利
【律师观点】
成都离婚律师沈辉: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协议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协议是认定为有效力的,履行义务一方应当按照协议履行,建议签订协议的当事人谨慎签字,以避免自己履行时后悔。
上一篇任何情形下都可以复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