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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证明哪些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4-08-27   点击数:67

 

  很多人对于如何证明何为婚前个人财产感到困惑,比较有效的方式为:

  (一)婚前财产公证

  婚前财产公证是一种证明婚前个人财产的有效方式。建议结婚前对于大额财产例如房屋、车辆、存款、保险、股票、债券等进行公证。

  (二)保留必要证据

  建议注意保留自己的婚前存款、保险、股票、债券的书面证明;购置重大物品的发票、受赠财物时的书面赠予合同等。

  有人问,女方父母给女儿买房,如明确表示是赠予女儿一方的,应属女方的个人财产。这里的明确表示是指书面表示吗?而且书面表示非要公证吗?是否需要父母和女儿的签名?口头表示是否有效?

  其实,口头表示是可以的,但是当发生纠纷的时候该口头表示的证据很难收集,尤其是对方提出相反证据证明的情形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父母给孩子买房按照通常的理解是赠予给夫妻双方的,因此建议采用书面形式,最好公证,不要为了一时的省事引起今后不必要的麻烦。另外可以采用其他无厉害关系人做证的方式证明赠予时明确表示是给女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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