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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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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正确区分夫妻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4-09-30 点击数:5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是指,即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项财产所有权属于夫妻一方,配偶不享有所有权的情形。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主要包括: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特定财产以及婚后约定的个人财产三部分。
一.婚前财产
所谓的婚前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在结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如,一方在婚前所取得房屋、汽车、存款及赠与物等。除非婚前财产所有权人明确赠与,婚前财产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取得的截止日期是领取结婚证的前一秒。
但在认定婚前财产时,需要注意这样几个问题:
1.婚前购房,并进行了产权登记,则属于婚前财产;婚后进行产权登记,则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2.婚前同居,共同取得的财产,依共有财产处分,但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赠与,父母在婚前赠与的财产,除非特别说明,视为赠与其子女的个人财产。
4.婚前个人投资经营的实体,婚前收益为个人财产;婚后继续获取收益,则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后取得的个人财产
1.因身体受损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2.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3.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4.军人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疗生活补助费等;
5.一方从事特定职业所必需的财产,价值较大除外;
6.一方获得的奖品,不是奖金;
7.具有人身性质的保健费、保险赔偿金;
8.科研津贴;
9.一方创作作品私有,经济收益共有;
10.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金等。
三.约定的个人财产
夫妻双方共同约定的归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但是,为了逃避债务或者有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将财产约定归一方所有,此约定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