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
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妈妈赠与我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4-10-26 点击数:20
【法律咨询】
张女士的妈妈今年78岁,想把面积85平方米的一套1994年的房子赠与女儿。张女士和丈夫结婚20多年了。我妈妈有套房子要赠与我,那么这套房子属于我和我丈夫的婚后财产还是我一个人的财产?
【律师解答】
成都离婚律师沈辉: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最新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认定为个人财产。因此如果房产赠与后只登记张女士一个人的名字,则视为个人财产。如果写两个人的名字,则视为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