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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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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卖婚前财产换大房,属夫妻共有吗?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4-10-26 点击数:16
【法律咨询】
做小本生意的李先生于前年和梁女士结婚,由于双方都是再婚人士,拥有一套两居室的李先生于婚前做了财产公证,证明梁女士婚前无财产。去年底,李先生将婚前购买、婚后两人居住的房子卖了,随即换了一套三居室的电梯公寓,李先生为此向朋友借了30万元。婚后不久,两人决定离异。但是对于财产的分割起了争执。梁女士认为房屋是婚后购买,应该是共同财产,理应对半分割。而李先生则认为唯一的房子是婚前财产变卖换来的,梁女士没有出资支持购买,不应该分割财产。
【律师解答】
成都离婚律师沈辉:对于该房屋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目前尚存在争议。但主流观点认为,男方将自己婚前的小房子卖掉,作为首付款购买了大房子,产权仍然只登记在自己一个人名下,大房子仍然属于男方个人财产。因为大房子的产权其实是从男方婚前的个人财产转化而来,男方的权利只不过实现了空间的转化而已。若男方将自己婚前的小房子卖掉,作为首付款购买了大房子,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有时甚至在房产证上也会加上孩子的名字),大房子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房产证有子女名字的为家庭共有财产)。因为不动产权利归属,原则上是以登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