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公婆婆把房子过户给老公了,那这个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吴红
你好,婚内过户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除非公公婆婆书面表示只给男方除外。具体需要看是如何过户的,如果是以赠与的方式给你老公,并且登记在你老公个人名下,属于公公婆婆赠与给你老公的个人财产,跟你没有关系,如果是以买卖的方式过户,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你好,我自己没有出钱,但是对方买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这样有用吗? 2022-09-16 14:50:02 杨聪
你好,实际上一方将个人的房产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属于赠予性质,接受赠予的一方无偿取得财产是不需要出钱的,加了名字赠予行为就已经完成,个人财产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加名,当然是有用的。
离婚时未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离婚后是否还可以获得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4-09-28 点击数:40
根据法律中的相关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在现实生活中,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获得了子女的抚养权,但此时另一方也希望得到子女的抚养权,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想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该如何做呢?另一方在离婚后还有权获得其子女的抚养权吗?
通常在现实生活中,如果离婚后一方想要回子女的抚养权,那么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的方式取得子女的抚养权。
一方提出变更抚养权,如果有下列情形,那么法院会支持变更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那么希望要回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当事人为了达到其目的,应该采取一些什么措施?
1.应当坚决要求行使探视权,且必须与孩子保持不间断的亲密接触。
2.如果对方阻碍探视权的行使,那么就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尽可能的收集具有直接抚养权的一方对孩子学习、成长不利的证据。
4.一旦时机成熟,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