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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探视儿子受阻遭婆婆泼粪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4-10-26   点击数:8

  【法律咨询】

  一年前,自己和老公离了婚,三岁大的儿子,被法院判给孩子的父亲。阿美则有探视权。可离了婚,阿美发现,想要见儿子一眼,比登天还难。有一回,阿美和一个朋友一起探视儿子,婆婆依然不给好脸色,不仅骂自己脏话,临走时还拎了一桶粪便,泼到自己身上,甚至威胁道,“以后要是再来,我就泼硫酸了”。在朋友的劝说下,阿美没做声,赶紧闪人。我可不可以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婆婆的泼粪行为,该不该受到处罚?

  【律师解答】

  成都离婚律师沈辉: 探视权受阻时,阿美可以考虑申请强制执行,阿美也可和对方协商,提出变更抚养权要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至于婆婆泼粪的行为,或已构成侮辱罪,可以向公安管理部门报警。《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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