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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外遇离婚后无过错方怎么样可以多分财产?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4-10-16   点击数:66

  

  [畅聊生活现象]

  在现实生活中常常会有这样的现象,男女双方结婚后,一方有外遇,当另一方发现以后即提出离婚,当然随之而来的就是双方离婚后的子女,财产等一系列的问题。有些当事人就会有疑问:双方离婚后的财产该怎么进行分割?分割的原则又是什么?对于有外遇的过错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会不会受到应有的处罚?为了让过错方受到处罚,无过错方又该做些什么?

  [律师指点]

  对于离婚后夫妻的财产问题,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后夫妻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而夫妻共同财产应参与到分割当中。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法律中还有特殊规定,即: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有下列情形,那么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而对于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在提出离婚损害赔偿时又该怎么做?

  首先,无过错方应正确认定“离婚损害赔偿”规定的过错行为到底是什么?

  1、 重婚,必须是满足过错方与第三者达到结婚的状态,也就是存在婚姻状态。

  2、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 家庭暴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必须是长期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如,生病不给治、不给饭吃、不照顾等等。

  而平时大家所说的,一夜情、通奸、嫖娼等等行为,都不算过错行为,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一般会不会照顾受害方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其次,无过错方还应主动收集一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而证据的收集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1.照片。

  2.录音。

  3.录像。

  4.证人证言。

  5.手机短信。

  6.电子邮件等。

  [律师提醒]

  在收集证据时应采用合法的手段进行,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该证据不能得到法院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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