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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过户给老公了,那这个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吴红
你好,婚内过户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除非公公婆婆书面表示只给男方除外。具体需要看是如何过户的,如果是以赠与的方式给你老公,并且登记在你老公个人名下,属于公公婆婆赠与给你老公的个人财产,跟你没有关系,如果是以买卖的方式过户,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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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没有出钱,但是对方买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这样有用吗? 2022-09-16 14:50:02 杨聪
你好,实际上一方将个人的房产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属于赠予性质,接受赠予的一方无偿取得财产是不需要出钱的,加了名字赠予行为就已经完成,个人财产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加名,当然是有用的。
如何收集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4-09-10 点击数:341
有配偶者他人同居在法律上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的共同居住。
根据上述解释,结合实践经验,我们对于此类证据的收集提出如下几点建议,仅供参考:
第一,要明确同居的真正概念;
第二,要注意男女双方并没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第三,要特别注意收集男女"持续稳定"的居住这一重要特点;
第四,要有充分的人证;
第五,必要时也可以请警方配合;
第六,如果诉讼已经开始也可以请法院进行调查。
在实践当中,可以注意收集以下几类证据:
1.夫妻双方谈话时,过错方承认同居事实的录音,或者悔过书、保证书以及其他能证明事实的书面文件;
2.有非婚生子;
3.因第三方怀孕而在医院留存的签字;
4.非婚生子入院治疗、上学等家长栏的签字;
5.共同租房的有双方签字的租赁合同,且有其他证据辅证证明发生了性关系;
6.能证明同居事实的其他证言、录音、录像等。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收集了证据,就一定是被法庭采信的证据,证据到了法庭上还要经过质证以及法庭采信的过程。法庭调查过程中要求证据具有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非法同居的相关证据有人证、暂住地址、同居时间以及相关录音录相等。若在法庭上,单纯依据当事人的陈述很难具有证据效力。如果对方当事人对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有效性提出了异议,或者收集证据的过程中存在程序上的瑕疵,此证据的证明力将大打折扣。
收集证据之后,损害赔偿的数量、方式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法官即使采信了这些证据,确认对方有过错,但是否判决赔偿以及赔偿的数量仍然是不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