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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过户给老公了,那这个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吴红
你好,婚内过户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除非公公婆婆书面表示只给男方除外。具体需要看是如何过户的,如果是以赠与的方式给你老公,并且登记在你老公个人名下,属于公公婆婆赠与给你老公的个人财产,跟你没有关系,如果是以买卖的方式过户,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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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没有出钱,但是对方买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这样有用吗? 2022-09-16 14:50:02 杨聪
你好,实际上一方将个人的房产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属于赠予性质,接受赠予的一方无偿取得财产是不需要出钱的,加了名字赠予行为就已经完成,个人财产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加名,当然是有用的。
手机短信能否作为对方通奸的证据使用?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4-11-11 点击数:55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人们间的交往方式也越来越多样化。手机,作为这个时代必不可少的交流工具,它的普及几用途涵盖面广泛。就手机与现年头暴热的“婚外情”而言,利用手机短信来揭发枕边人有外遇的离婚案件也数不胜数。那么,这些揭发“婚外情”的短信,可否作为离婚时,证明对方有“通奸”行为的证据来使用呢?
《婚姻法》对于离婚的证据的规定,并没有“短信”此类的证据,当然,这也并不是说,该短信一无是处,无过错方凭借该短信,是可以提出离婚申请的,但是如果要以此来作为对方通奸的证据,则会比较困难。虽然手机短信难以证明配偶有通奸行为,不过当事人却可以以“配偶行为不合理”来作为离婚的理由。也就是说,手机短信的内容是可以成为申请离婚的理由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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