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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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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隔代抚养中的祖孙抚养需满足什么样的条件?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4-10-16 点击数:16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会听一个词:“隔代抚养”,而这里所讲的隔代抚养是近年出现的一种社会现象,是指父母不在身边的孩子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
那么祖孙抚养的条件是什么?
针对此问题,我国《婚姻法》中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由此可看出:
祖孙之间的抚养的条件有:
1.祖父母、外祖父母必须有抚养的负担能力;
2.孙子女、外孙子女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无力抚养;
3.孙子女,外孙子女尚未成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