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离婚律师网!

24小时咨询热线:

139-8219-5329 139-8061-6860

您现在的位置是:离婚律师网>离婚财产分割 > 公司企业分割 > 正文

个人独资企业在离婚时如何分割?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4-11-07   点击数:56

  独资企业不同于一般性的有限责任公司,其在责任承担和控制权方面有着很大的不同。那么个人独资企业在进行财产分割时如何处理?

  实际生活当中,个人独资企业很多是由夫妻一方实际经营或者由双方共同经营,在进行离婚财产分割时首要要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进行财产分割时会考虑企业实际经营的需要和后续发展的问题。

  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18条规定: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2.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在程序上,要对独资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然后征询夫妻双方的意见,考虑其个人是否希望获得该企业,然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财产性补偿;

  如果是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司法实践中一般会进行双方竞价作为基础,然后再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这主要考虑到竞价方式的公平性和实际可操作性,防止结案之后,由于一方无法支付相应的折价款而造成执行不力。双方当事人在获得企业所有权的机会是平等的。

  如果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时,则在处理的时候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的相关规定解散企业,并进行清算。清算后的独资企业财产由夫妻双方对清算所得进行分割。但是,如果进行了清算解散之后,作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仍然要对独资企业在经营的时候所产生的一切债务承担连带性的清偿责任。而且在时间规定上面,自企业解散后五年内,债权人仍然有权要求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就个人的全部财产对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