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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的“再次分割”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4-09-30   点击数:19

  

       在一般情况下,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在离婚登记完成或者法院下达判决的时候,男女双方就不再是夫妻关系了。

  一.在什么情形下一方可以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既然双方都不再是夫妻关系了,那么此时还会不会存在“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之说呢?

  我国法律有相关规定,即: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而在离婚后,另一方如果发现对方有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在何时提出?

  一方要求重新分割夫妻财产并不是无期限限制的,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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