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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出轨 妻子起诉夺回赠与小三的车与房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4-10-31   点击数:17

  【案情简介】

  欧某和丈夫方某同龄,年近五旬,婚后育有二子。随着生意的红火,日子也越发殷实。但方斌在各种应酬中结识了贾素,面对年轻美貌又会讨男人欢心的贾素,方斌禁不住诱惑,瞒着妻子,金屋藏娇。不到一年的时间,方斌花费过百万。

  欧某并没有因此选择与丈夫离婚,而是采取了忍辱的态度。三方签署了一份“和平协议”。协议约定:贾素名下的房和车系方斌以夫妻共同的钱所购买。只要方、贾均保证以后不再往来,欧将既往不咎,贾素财物无需归还。但是第三者与情人依然幽会。

  【法院判决】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欧清清与丈夫没有对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进行书面约定,财产应当为夫妻双方共有,双方享有平等的处理权。方某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予他人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欧作为夫妻财产共有人的合法权益,属于无权处分。情人明知方某已经结婚,还与其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并且接受赠予,该行为不符合善意取得,有违公序良俗,赠予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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