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公婆婆把房子过户给老公了,那这个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吴红
你好,婚内过户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除非公公婆婆书面表示只给男方除外。具体需要看是如何过户的,如果是以赠与的方式给你老公,并且登记在你老公个人名下,属于公公婆婆赠与给你老公的个人财产,跟你没有关系,如果是以买卖的方式过户,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你好,我自己没有出钱,但是对方买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这样有用吗? 2022-09-16 14:50:02 杨聪
你好,实际上一方将个人的房产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属于赠予性质,接受赠予的一方无偿取得财产是不需要出钱的,加了名字赠予行为就已经完成,个人财产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加名,当然是有用的。
未交清的计生罚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应进行分割?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4-11-14 点击数:74
由于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许多家庭为了想要第二个孩子而偷偷违背而驰,这就导致许多家庭被罚。那么,在尚未交清罚款,同时,夫妻双方感情有遭破灭的情况下,该计生罚款是否应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而进行分割呢?
根据《婚姻法》第16条的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既然是夫妻二人受到的处罚,该处罚是夫妻双方共同不实行计划生育义务的违法行为所导致的,是双方的责任,而非某一方的责任。而罚款计算的依据也明确规定为:双方各自收入之和或双方的共同收入。
由于在计生行政处罚中,受处罚的是夫妻双方,那么自然而然罚款缴纳的义务人也应是夫妻双方。只不过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罚款义务的履行是以夫妻的共有财产或共同收入作为对象,而并非是一方。当夫妻双方感情破灭、离婚时,对于还未履行部分的计生罚款,则理所当然应作为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分割。
下一篇婚姻期间财产可否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