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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隐匿共同财产 妻子向法院讨回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4-12-02   点击数:28

  【法律咨询】

  我和丈夫办理离婚已经半年多了,在整理房间时无意发现购房收据,之后询问前夫,对方不承认,我现在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成都离婚律师沈辉解析:先确定房产地址,查到门牌号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该套房屋的产权情况。《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搜集证据,向法院起诉即可。

  根据《证据法的若干解释》的先关规定,发现丈夫有隐匿财产的情况,发现者承担举证责任。若干无法举证将承担不利的后果,意味着法院不支持发现者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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