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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过户给老公了,那这个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吴红
你好,婚内过户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除非公公婆婆书面表示只给男方除外。具体需要看是如何过户的,如果是以赠与的方式给你老公,并且登记在你老公个人名下,属于公公婆婆赠与给你老公的个人财产,跟你没有关系,如果是以买卖的方式过户,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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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没有出钱,但是对方买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这样有用吗? 2022-09-16 14:50:02 杨聪
你好,实际上一方将个人的房产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属于赠予性质,接受赠予的一方无偿取得财产是不需要出钱的,加了名字赠予行为就已经完成,个人财产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加名,当然是有用的。
婚姻家庭中所需面对的问题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4-09-17 点击数:28
很多人说,如今的婚姻自由,其离婚率居高不下,还比不上以往旧社会的包办婚姻。在以往社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双方在结婚结婚之前可能未曾有一面之缘,但是最终也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了。为何现在婚姻自由了,反而令婚姻状态不稳定了呢?
首先,过度自由导致离婚率居高不下。离婚率上升,将是社会稳定的重要隐患。很多人接受的教育大多是追求事业,对于维持婚姻家庭生活和谐能力的教育严重缺失。在30年改革开放的过程中,男女家庭重新分工没有真正完成,家庭和事业的平衡出现问题,爱情和家庭的义务混淆,个人自我意识的高度膨胀,这些都导致了婚姻关系的恶化。而当前男女关系的混乱,也是婚姻家庭的一块暗礁。
其次,爱情物质化趋势越来越浓,婚姻基础变味。1950年施行的第一部婚姻法,明令禁止聘礼、买卖婚姻,如果出现聘礼情况由国家没收。1981年新婚姻法实施,如果收受聘礼,离婚后可相对返还。 2001年新婚姻法修改后,延续了此前政策。“然而到了现在,婚姻由原来的‘以感情为基础’变为了‘以财产为基础’,结婚的前提变为了物质索取。法院受理的大量婚姻案,都是跟财产的分割脱不了干系。 ‘离婚致贫’的现象时有发生,离一场婚,脱一层皮,并不是耸人听闻。 ”
第三,双方父母或一方父母“夺爱”,干预子女婚姻的问题越发突出。在一中院受理的离婚案件中,有超过四分之一的案当事人是“80后”。“80后”刚刚开始他们的婚姻之旅,就遭遇了夫妻信任危机、家庭成员无法相处、金钱与家务管理混乱、各种矛盾与摩擦不断等等问题,而父母对于子女的过度保护,到最后就将所有的问题堆积成两个字:离婚。
第四,社会责任感缺失。离婚率的上升,对于社会稳定是一个巨大的隐患。国家的稳定需要千万个家庭的稳定作为支撑,而国家人才的培养,前提是家庭责任的承担。如今,家庭不断组织整合,出现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兄弟姐妹、代孕子女、留守儿童等大量的身份,不同环境下成长的孩子性格有着明显的差异,而这一代人都将是国家和社会的建设者,他们的性格和能力,将影响着未来社会的发展。
感性接触、理性恋爱、糊涂婚姻,这12个字,送给所有已经走进婚姻和即将步入婚姻人们。其实,人生很短,简单、平淡、快乐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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