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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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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之后反悔的话,其继承权如何?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4-11-13 点击数:24
在继承过程中,会出现很多种情况。情况之一就是:继承人放弃自己的继承权。就放弃继承权而言,它是继承人自愿放弃无偿取得被继承人的合法遗产的权利,这种行为是出自继承人自身内心意思的真实表示。同时,放弃继承权必须在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其效力可以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再次,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放弃自己继承的一种权利,它不受任何条件的限制,只要自己诚心的放弃表示即可。
那么,如果继承人对自己放弃继承权的行为表示后悔的话,会产生什么样的效果呢?
根据我国法律可知,若果在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话,是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而若在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则不予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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