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
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房产遗产公证,去公证处要什么资料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4-10-26 点击数:18
所需材料: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公证机关应要求 事 填写公证申请表 并提交 列证明、材料:
A、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 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 代 申请 委托代理 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代理 需提交 代理权资格 证明;
3、 继承房产 产权证明;
4、 继承 死亡证明;
5、 定继承 已死亡 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 继承 婚姻、父母、 情况证明及 关亲属关系证明;
7、 公证 员认 应提交 其 证明、材料;
B、遗嘱继承应提交:
1、申请 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代理 代 申请 委托代理 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代理 需提交 代理权资格 证明,继承房产 产权证明;
2、 继承 遗嘱书;
3、 遗嘱执行 提交执行 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4、公证 员认 应提交 其 证明、材料
经审查 述证明、材料真实、齐备 符合《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 公证处应予受理、登记、并办理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