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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办理结婚证,分手可以要求彩礼吗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4-10-24   点击数:312

  【法律咨询】

  杨女士:我与女友认识半年后,双方办理了酒席,但是没有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证。婚后回完门我们俩因为点事吵了起来,我打了她,她把我胳膊抓的到现在还有伤疤。吵完架她回娘家就不来了,之后把嫁妆偷拉走了,她现在怀孕四个月,怀孕一个半月的时候她查出来有尖锐湿疣!现在要求我签字堕胎,支付全部的医疗费,我们之间又发生冲突,现在要分手,但是女方要求我支付费用。因为结婚,我们家现在还欠15000块钱,我说小孩我负责,这个病谁传染你的你找谁,她自己也说了,不是我传染的。我问她要首饰,磕头礼,上下车礼,改口钱还有一辆电动车,她家就是不给。我可以要求对方偿还吗?

  【律师解答】

  成都离婚律师沈辉:依据法律规定,如果没有登记领证,或者彩礼的支付导致了你的家庭困难,你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彩礼,一般包括现金、首饰等贵重物品,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彩礼返还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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