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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的补办问题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4-10-13   点击数:27

  

    对于结婚证我国法律中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由此可见,结婚证的重要性。而补办结婚证是现在社会中常见的一种现象,补办结婚证需要哪些材料?补办结婚证的程序是什么?

  补办结婚证时,需要携带如下证件:

  1、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

  3、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

  4、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5、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补办结婚证的程序:

  1、当事人需持身份证及户口簿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

  2、需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查档证明,若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如户口本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如属于结婚证撕裂的,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需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3、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另外,补办结婚证的程序中,若需委托他人来补办结婚证,需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因故未能亲自到的可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提交公证的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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