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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虚假离婚诉讼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4-11-20   点击数:9

  我们的印象中,当提及离婚诉讼时,觉得这是很严重的事,不可以当儿戏。然而,就如所说的“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在离婚上,也有虚假离婚诉讼。那么,通常所说的虚假离婚诉讼有哪些呢?

  1、为达到拆迁补偿、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等目的,夫妻双方假离婚。

  面对当下城市建设的高速发展, 土地征用现象十分频繁,为了获取更多的补偿,当事人通常通过离婚来实现目的,可以说这些离婚者都是钻了法律的空子,但由于又有政策的保护,所以很难说他们的做法是违法的。这也就导致以假离婚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现象更是屡见不鲜。

  2、为逃避计划生育政策的处罚,夫妻双方假离婚。

  众所周知,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是每个公民的义务。而有些夫妻为了能够超生,不惜在女方怀孕时假办理了离婚手续,待孩子生下后再行复婚;还有一种情况,离婚后女方先与别人结婚,但仍与前夫同居,生下孩子后与现在的丈夫离婚,再与前夫复婚。由于《婚姻法》规定公民有结婚的权利,也有离婚的权利,这就为一些假离婚生二胎的人制造了条件。

  3、为了伪造证据,虚构债权、债务,以达到多分财产,少承担债务,夫妻双方假离婚。

  由于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均必须查明。那么,由于实物性财产及依法登记的财产很容易查明,而当涉及第三人的债权债务时容易虚构,无法真正查明。这样,就经常出现一方提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单方经手的债务,要求确认为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予以否认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就无法很好的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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