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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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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办理”假离婚“后发现丈夫有小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4-12-16 点击数:22
导读:短短一周内离婚、复婚再离婚,一个离奇的开头后,海曙何女士又遭遇了更离奇的结局……
【基本案情】
何女士40多岁,原本有个让人羡慕的家庭,丈夫秦先生经商,收入不菲,她自己则做着一份轻松工作,两人结婚10多年,感情稳定。2011年,丈夫突然提出因为做生意需要把登记在夫妻两人名下的房子过户到一人名下,不如办理“假离婚”,处于对丈夫的信任,何女士答应。办理离婚手续后没几天,两人便复婚了,但是没几天,因为丈夫说事情没有办妥,有办理了离婚手续。这次之后就再没有办理复婚手续。
2013年,何女士发现丈夫外面有女人,而且交往了多年,丈夫也没有否认。何女士认为丈夫可能隐瞒了自己的财产收入,经过一番调查后,正式丈夫有隐瞒财产的情况,随后向法院起诉重新分割财产。
【法院判决】
经过审理后,法院判决,商铺和车辆,100万的理财产品,判决一人一半。
【律师说法】
成都资深离婚律师沈辉: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法院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需要注意的是,这里存在一个诉讼时效,当事人应在发现还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分割这一情况起,2年内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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