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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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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家庭冷暴力应对之策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4-11-10 点击数:38
在我国《婚姻法》中并未出现“家庭冷暴力”这一概念,《婚姻法》中的离婚要件规定了“家庭暴力”,但无法否认的是:家庭“冷暴力”已经逐渐成为婚姻问题家庭可能遭遇的实际问题。在婚姻出现危机而又无法调和的情况下时,很多人采取了“冷暴力”的处理方式,即“三不”原则:不看、不管、不问。如此发展下去,势必会对另一方身心造成巨大伤害。那么,一方该如何应对家庭“冷暴力”呢?法律武器,就成为维护自己的配偶权的行之有效的办法。
具体有以下两点建议:
一、可以向对方提出以协议方式约定双方的具体权利和义务,这种做法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此类冲突,但在其却是在不离婚的前提下行之有效的办法。
二、虽然我国婚姻法中没有“冷暴力”这一规定,但是也应将其视为家庭暴力的一种,那么在长期遭受冷暴力下,受害方就应该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以便离婚时作为无过错方要求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的证据。
上一篇何为“家庭冷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