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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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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离婚财产分割应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4-10-31 点击数:21
在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常是双方的焦点。离婚一方有的恶意转移财产,有的制造外债以便多占共同财产,那么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风险,在进行财产分割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离婚后一段时间内,一方又找到对方婚前转移财产的证据,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另外,如果还未起诉或已起诉,发现另一方已转移、变卖、毁损财产,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二.夫妻对存款设联名账户
由于转移现金很难取证,因此夫妻可对存款设联名账户,防止对方擅自转移。一旦发现对方有财产转移的迹象,要多留心对方存单的账号、储种、在哪个储蓄所存的钱,以便向法庭提供合法证据。同时,还可从交水电费、手机费等收据,了解对方有哪几个银行账号,余额还有多少。
三.不要把财权交给一个人
夫妻双方一旦发觉夫妻关系行将破裂时,为防止一方单方面处置财产,夫妻最好不要像平时那样把财权交给一方;如果一方擅自处理贵重的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要及时制止,特别是对一方以捐赠等名义将财产转移的情况,不可掉以轻心。
四.签订协议
预防因离婚引起的财产纠纷,最好办法就是财产公证。夫妻双方进行财产约定时,不仅要约定,还应对婚姻关系续存期间的财产以及离婚时的财产如何分割进行约定。
同时,夫妻双方也可通过订立书面协议,私下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的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