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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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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越南新娘跑路 程序太复杂男子无奈放弃离婚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4-10-25 点击数:14
【案情简介】
老吴是南平建阳市漳墩镇的农民,年逾四十还没结婚。此前他听说娶越南新娘,不仅年轻漂亮而且便宜,2011年8月,经过他人介绍,老吴凑集了4万余元,跟着娶妻队伍,到越南娶了一个年仅23岁的老婆慈某。老吴几乎花光了家里的积蓄,只能外出打工谋生,夫妻两人开始聚少离多,加之语言文化的差异,老吴与妻子沟通交流不畅。2013年6月,慈某没告知老吴及其家人的情况下,离家出走。经多方寻找无果,为了开始新的生活,无奈之下老吴只得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案件受理后,法官立即找到了老吴,告诉他关于涉外离婚案件的具体审理程序。在法官的详细耐心解析下,老吴觉得涉外诉讼离婚程序复杂,耗时太长,权衡利弊,无可奈何的老吴最终选择先撤诉。
【以案说法】
成都离婚律师沈辉:跨国离婚系涉外诉讼,应按规定对法律文书进行翻译,然后将两种文字的法律文书逐级转送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又转送到国家司法部,司法部最后才通过外交途径送到国外;如果外交途径无法送达,法院还要在海外发行的报刊上进行公告6个月,如女方没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但判决书仍要进行公告,公告6个月满后,视为送达;涉外案件还有30天上诉期,上诉期满后,判决才发生法律效力,而这个周期时间十分漫长。律师警示,涉外离婚需要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