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
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如何在离婚协议上表述股票的分割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4-09-04 点击数:23
离婚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的书面表述方式。如何将股票的分割在离婚协议上表述更有利于当事人的权益呢?下面为您介绍:
离婚协议中,当事人一般只会笼统地约定一方名下股票的总市值。这样,如果一方不履行给付义务,而另一方再起诉到法院,由于不知对方的具体股票信息,查询起来就会比较麻烦和困难。因此,在草拟离婚协议时,如果写明股东代码账号,以及在何证券交易所开户,将会大大省去不必要的麻烦。如果是请人代为炒股,最好制定一个关于股票情况的三方协议,并让代炒人签字。
还有,在离婚协议中,仅对给付另一方的数额和给付期限做了约定,比如,男方在办理完离婚手续后的一个月内向女方支付多少万元。可是,这样约定对于故意迟延履行没有惩罚措施,因此,最好再加上这样一句:“如不按期支付,延期给付部分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罚息”,或是直接约定不按期支付、延期给付的赔偿金多少。
上一篇第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