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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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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亲子鉴定在何种情况下可进行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4-10-10 点击数:23
法医学的亲子鉴定方法,有血型鉴定,外貌特征的对比,皮肤纹理的检查,遗传疾病的检查,耳垢的区别,味盲的检查,以及受孕期、生产期,生殖能力的推断等。最常采用的和比较准确的方法是血型鉴定。
血型鉴定,就是根据血型的遗传规律对亲生关系的判定。ABO式的血型遗传是受A、B和O三个等位基因控制的。每个人都有其中任何两个基因,这两个基因可以是相同的。在两个染色体配对时,可组合有6种基因,即AA、AO、BB、BO、AB、OO,这6种基因就是决定生物个体特性的遗传基础,称为遗传型。与此相对实际表现出来人的性状称为表现型,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血型。
由于亲子鉴定通常会涉及到一些个人隐私问题,因而会遵循一些原则,例如:双方自愿原则;只有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向法院提出作亲子鉴定的申请时,审判机关才能考虑是否启动亲子鉴定的程序;征求子女意见原则;从严掌握原则等。
那么现实生活中通常在什么情况下会选择做亲子鉴定?
1.涉及子女抚育责任纠纷,对有争议的婚生子和私生子亲缘关系的鉴定。
2.强奸至孕或违纪性案件对孩子(包括胎儿)亲生父亲的确定。
3.怀疑产院抱错婴儿。
4.杀婴、拐骗儿童等刑事案件中孩子身源的认定。
5.在某些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等处理时,需要进行亲子鉴定。
6.寻找失散的亲人,包括某些认祖归宗的需要。
7.移民涉外公证,财产继承纠纷。
8.重大灾难事故身源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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