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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诉讼保全以及离婚诉讼财产保全的条件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4-06-19   点击数:31

在离婚案件中往往涉及到对财产进行保全,那么什么是诉讼保全呢?对于离婚诉讼财产保全有需要哪些条件呢?
首先,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作出判决前,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时,为了保证
将来作出的判决得以顺利执行,或为了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具体措施一般有查封、扣押、冻结。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对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但争议的财产可能有毁损、灭失或其他危险的,法院可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其次,民事诉讼可能产生的政党或任何其他原因,使判决无法执行或难以执行,人民法院财产保全对方。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裁决是否审查的决定。

离婚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的条件如下:

1、申请人为当事人的案件申请人;

2、因为有一个政党或任何其他原因,不能执行的决定,或可能难以执行;

3、财产保全的请求应被申请人的财产或争端各方的财产;

4、有一个明确的财产线索及相关文件;

5、及时缴纳申请费,并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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