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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过户给老公了,那这个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吴红
你好,婚内过户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除非公公婆婆书面表示只给男方除外。具体需要看是如何过户的,如果是以赠与的方式给你老公,并且登记在你老公个人名下,属于公公婆婆赠与给你老公的个人财产,跟你没有关系,如果是以买卖的方式过户,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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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没有出钱,但是对方买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这样有用吗? 2022-09-16 14:50:02 杨聪
你好,实际上一方将个人的房产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属于赠予性质,接受赠予的一方无偿取得财产是不需要出钱的,加了名字赠予行为就已经完成,个人财产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加名,当然是有用的。
“假结婚”的国外“老公”失联了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4-10-25 点击数:24
成都沈辉律师回答咨询问题:
问题:有内地女子通过结婚(假结婚)移民到马来西亚,后认识现男友并生有一男孩。因到马来西亚后就与结婚对象失联,现小孩是黑户无身份证明,如果现在回国会有什么后果?如果回来,她还能去马来西亚吗?
回答:这样的“涉外婚姻”往往会给当事人带来法律风险,不仅人财两空,还可能面临法律的制裁。
在法律概念里并没有“假结婚”的概念,一旦依法登记结婚,没有婚姻无效的法定事由就是合法的婚姻关系,因此很容易弄假成真。
另外,由于涉外婚姻法律适用的复杂性,涉外离婚会面临很大的障碍。我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涉外离婚中,婚姻的效力、管辖法院、适用法律甚至送达等都会比一般离婚诉讼复杂。而且很多涉外婚姻都通过中介办理,甚至都不知道对方的身份信息,要离婚连送达都是问题。
再次,根据各国移民规定的不同,涉外婚姻的当事人可能还面临国内外法律的制裁。有些国家的移民局会详细询问诸多问题来验证婚姻的真实性,由于假结婚的双方并不了解,即使事前串供,在面临移民局官员审问时,也往往会露出马脚,一旦被查出,往往面临被遣送回国的局面,甚至严重的会面临监禁。而回国后国内依据出入境管理办法的规定,也有可能会对其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