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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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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法院调解离婚是否需办理离婚证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4-09-01 点击数:31
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具有比行政机关办理的离婚证更高的法律效力,法院是不会为离婚当事人出具离婚协议的,法院给调解离婚的当事人发放的是载有离婚协议的《民事调解书》,离婚当事人双方在法院领取了离婚《民事调解书》就意味着正式离婚了,双方不再是夫妻关系。
这份《民事调解书》就是双方离婚的证明,不需要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无论任何情况需要提供离婚证明的时候,拿出这份离婚《民事调解书》就行,无须再办理《离婚证》,而且法院的离婚《民事调解书》证明效力远远高于行政机关办理的《离婚证》。
所以,离婚双方当事人要妥善保管好《民事调解书》,这就是法律给予的离婚证明。
离婚调解书的意义:
1、离婚调解书生效后与法院的离婚判决书有同等效力:也就是说,当你们双方都签收后,从法律意义上说,你们已经离婚、不再是夫妻。
2、有了离婚调解书,就不用再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证、也不能再要求法院判决。
3、离婚调解书不是离婚判决书:判决书在送达后双方在上诉期内不上诉时生效;但调解书在双方当事人都签收后即生效,如果一方不签字即不同意调解,调解无效,法院应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