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离婚律师网!

24小时咨询热线:

139-8219-5329 139-8061-6860

您现在的位置是:离婚律师网>继承 > 遗产范围 > 正文

QQ是否可以纳入遗产范围的分歧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4-10-16   点击数:17

  

    [生活案例]

  王女士的老公徐先生在一场车祸中不幸丧生。徐先生的QQ邮箱里保存了大量两人从恋爱到结婚期间的信件、照片。悲恸欲绝之余,王女士想要整理这些信件和照片,以留作纪念。同时,她也想保留这个QQ号码。但王女士不知道老公的QQ密码,只好向腾讯公司求助。

  不过腾讯公司的回复是,根据腾讯公司与用户之间达成的协议,QQ号码所有权归腾讯所有,用户只拥有号码使用权。如果被发现用户长时间不使用,该账号将被收回。据说,这是互联网行业的惯例。用户不能将QQ号码作为个人财产处置,因为QQ号码不属于法律上遗产继承的范畴。

  [不同观点辩论]

  1.在现实生活中有人认为:虽然我国法律中规定,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在被继承人死后可以由继承人进行继承。从上述可以看出《继承法》并没有专门针对网络遗产的规定。但这并不是绝对的,一般认为,具有人身属性的不可以继承,如实名制的QQ号码和微博账号等,而没有人身属性的“网络遗产”则可以继承。

  2.也有人会认为:QQ号能否可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应先确定QQ号是否属于财产。如果QQ号属于遗产,那么可以纳入遗产的范围进行继承;若QQ号不属于遗产,那么不可以纳入遗产的范围进行继承。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