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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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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抚养人不履行遗赠抚养协议怎么办?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4-12-03 点击数:137
【法律咨询】
年满85周岁王大爷:王大爷没有子女,老伴儿去世多年,独自生活,由于身体越来越差,为了以后的生活有所依靠,就跟他的侄子签订了一份协议:侄子赡养王大爷,死后王大爷的房子赠与侄子。
一开始,王大爷这个侄子还算照顾,可是因为王大爷身体越来越差,医药费开销越来越多,侄子便拒绝再赡养他。王大爷不知道该怎么办,想问是否可以取消房产赠与?
【律师解答】
成都资深离婚律师沈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该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签订遗赠抚养协议,目的在于使那些没有法定赡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义务人但无法实际履行赡养义务的孤寡老人,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而缺乏生活来源和无独立生活能力的病弱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既然签署了协议,王大爷的侄子就应该履行赡养义务,如果他仍不履行协议,王大爷可以到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