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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继承房产后的过户问题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4-10-11   点击数:11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在现实生活中,当继承人继承了被继承人的房产以后该怎么做?房产的过户是怎么样的?

  1.继承人可以先向公证处申请继承公证,经公证后,凭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再到遗产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遗产过户手续。公证处在受理继承人的公证申请时,可能会要求继承人提供与继承有关的相关资料及证据,其中也应当包括其他法定继承人均表明对遗嘱的真实性无异议。

  2.若在办理公证过程中,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不予配合,或者对遗嘱的效力提出异议,导致公证处做出不予公证的决定时,为了确保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继承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确权诉讼,由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后,依法作出公证判决。若法院判决确认继承人对该房屋享有继承权,那么继承人可以凭法院判决书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遗产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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