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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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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通过“支付宝”支付抚养费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4-11-14 点击数:76
随着科技的高速发展,现年头,越来越多的老百姓加入到“将钱存入余额宝或理财通”的队伍中。在新形势下,法院也创新探索将执行方式扩展到时下风行的网络支付工具。据悉,深圳市某区法院就通过支付宝“扫一扫”功能,成功执结了一起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申请执行案件。
据了解,在该起案件中,院收到案件后,经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后才了解到都存在余额宝。在协商过程中,被执行人表示目前钱都在余额宝,如果通过手机支付宝“卡到卡”支付功能,需先把钱从余额宝转到银行卡,再“卡到卡”转账到申请执行人账户上,要等待1至2个小时。然而,申请执行人表示希望尽快支付完毕,不愿意与被执行人过多交流。
鉴于申请执行人亦有手机支付宝,承办法官开拓思路,创新执行方式,提议通过手机支付宝的方式直接支付抚养费。在申请执行人手机没有开通移动网络的情况下,法官和助理自愿出借自己的手机设置热点作为网络信号,让申请执行人连接网络。在法官的主持下,被执行人通过支付宝“扫一扫”功能当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了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