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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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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哪些机关有权查询配偶隐匿的存款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4-29 点击数:75
离婚诉讼中一部分夫妻已经分居多时,一方很可能不知道对方的存款状况,更有甚者在离婚诉讼中转移和隐匿银行存款,该如何证明对方的存款状况,究竟谁有权利查询呢?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比如《中华人民商业银行法》对个人储蓄和单位存款的查询进行了规定,以下部门可以对个人储蓄进行查询: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国家安全机关、军队、海关、税务机关、审计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察机证机关。查询单位存款,可以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工作条例》的规定,纪律检查机关因查处已经正式立案的违法违纪案件,也可以查询单位再金融机构的存款情况。
和我们离婚有关的,主要是法院的查询,但是法院要求提供开户银行的名称、资金账号,否者不予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