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财产分割时,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
乔装打扮、神出鬼没,总能想方设法拿到旁人拿不到的资料,看到旁人看不到的事实——这些人,就是一直笼罩在神秘面纱下的私人侦探(zhentan)。2010年9月1日,“东方摩斯商务调查中心”的两名私人侦探(zhentan),因接受委托进行婚外恋跟踪拍摄业务,查询他人的银行账户、房产等隐私信息,被带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审。这是我国司法机关首次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这一新罪名追究私人侦探的刑事责任。这则新闻,让不少人大感意外——私人侦探,难道一直在打法律的擦边球?
私人侦探是舶来品
在一位律师朋友的引荐下,赵晓(化名)终于答应和记者见上一面,前提是他不愿谈的话题一概不谈,且记者不能追问。见面地点,就在北京某商务大厦的咖啡厅。
第一次见面,记者心头一惊:胡子拉碴,头发蓬乱,穿着分不出颜色的破衬衫、洗得发白的牛仔裤,球鞋也脏兮兮的。眼前这个中年男人难道就是朋友口中老练的私人侦探?
在私人侦探这一行,赵晓算不上老资历。2004年,当过侦查兵的他经人引荐,进入一家调查公司上班。“很多调查公司不会公开招聘员工,更愿意由朋友介绍。这样,一方面能知根知底,一方面也防止被别人探查和卧底。”
赵晓告诉记者,私人侦探其实是个“舶来行业”。曾任某反贪局检察官的著名私人侦探郑刚也介绍说,19世纪初,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程度的日益提高,西方一些国家贫富分化日渐严重,涉及公民财产与人身安全的犯罪也与日俱增,警察却很难有足够精力迅速解决此类问题。为个人提供保卫及调查服务的民间专业人员——私人侦探,便是在这种环境下应运而生的。
中国私人侦探的发展则始于1992年。那年11月11日,上海《新民晚报》社会版刊发新闻《大侦探办起民间侦探所》,报道了上海滩大名鼎鼎的刑侦专家端木宏峪退休后开办全国首家私人侦探机构——“上海社会安全咨询调查事务所”的事情。不过,事务所只办了不到一年便匆匆关门。如今,提起“中国第一私人侦探”,人们更多地想到的是孟广刚。1993年初,他辞去沈阳市某派出所所长的职务,成立了一家名为“克顿调查事务所”的侦探机构,并坚持至今。
“二奶”克星
由于法律限制,我国其实一直没有真正的侦探公司。现在所谓的“侦探公司”,真实身份大致有两种:商务调查公司、信息咨询公司。至于具体业务,赵晓说:“寻人、调查婚外情、盯梢‘二奶’等技术含量不高的案子,占私人侦探行业收入的很大一部分。”在很长一段时期内,私人侦探被冠以“‘二奶’克星”的称号。
家住颐和园附近的陈松,是一家小型调查公司的负责人。公司只有三五个员工,办公地点就设在陈松家中。公司的一大半业务都是帮妻子调查丈夫的婚外情。每次接案子前,陈松都会要求客户出示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文件,反复核对客户身份,确认对方并非另有所图。之后,他会跟客户确认收费标准:跟踪是每天500元,录音是每小时600至1000元,拍照要另加1000元。“我们这行没有统一收费标准,即便是同一项委托,收费差别也会很大,有按天算的,有按调查阶段性成果算的,也有人开出整体报价。调查难度相当的,针对不同对象,收费标准也可能不同。一宗婚姻调查的案子,根据调查难度的不同,收费从四五千元到上万元不等。”
几年前,一位在外企工作的女白领循着网络广告上标注的联系方式找到陈松,希望他帮自己调查丈夫是否真有外遇。一连跟踪了几天,除了用长焦镜头拍下委托人的丈夫与一名女子吃饭的镜头,陈松并未拿到更确凿的证据:“他和那个女人在公共场合没有任何暧昧动作,男女单独吃饭总不能算罪名吧。”
蹲守了几天后,陈松终于找到突破点:一天,还不到下班时间,委托人的丈夫便开车离开单位,接上一名女子后,驶进一个高档小区。小区保安查得很严,陈松进不去,便坐在车里分析起来:这么贵的小区,很可能是委托人的丈夫在这里购置了房产。按委托人的说法,丈夫有外遇的时间并不长,这么一大笔钱,作为妻子她很可能知道。他拨通委托人的电话,刚说出小区名字,对方便说,这是丈夫早些年购置的房产,近期一直空置着,自己也有钥匙。又跟了几天,陈松发现委托人的丈夫会定期带这名女子来小区相会,几小时后再一起离开。为了拿到更进一步的证据,他提出,让委托人带他进入室内,安装针孔摄像机。“这是她的家,安装行动必须得到她的同意和配合。”
一切准备就绪,委托人告诉丈夫自己要出差一周。“当天,她丈夫就带了那女人去过夜。”二人上楼后,陈松和委托人坐在楼下的车里,通过远程遥控设备打开了摄像机。当画面上即将出现一些实质性镜头时,陈松下车回避。一小时后,委托人告诉他,调查可以结束了。“估计录到她想要的内容了,在离婚分割家产时,这可以成为有利于她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