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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约定将个人所有的房屋与另一方共有,但没有办理房产加名登记,赠与方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吗? 2021-12-27 09:51:03 李丽霞
夫妻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全部赠与另一方,因未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手续,依照《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房屋所有权尚未转移,而依照《民法典》关于赠与一章的规定,赠与房产的一方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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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应当如何分割 2021-12-27 09:49:44 罗京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丈夫公证聊天记录 防止妻子分割财产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4-02 点击数:4
一对80后夫妻,吵吵闹闹好几年,到了快离婚的地步。为了打离婚官司,丈夫小李已经请好了律师,更未雨绸缪地将与妻子的微信聊天记录拿到公证处公证。赣北公证处主任唐传舟介绍,这叫做证据保全公证,一旦夫妻俩闹上法庭,公证书将成为小李分割财产的有力证据。
小李的妻子小王在我市一家大型超市上班。在夫妻俩闹矛盾之前,小李的父母曾以小王的名义在那家超市存入了一笔20万元的提货券。小李想到,既然这笔提货券是以小王的名义存的,白纸黑字写着她的名字,如果打起离婚官司,这不是成了她的财产?小李于是就此事与小王交涉,希望妻子能拿回这笔提货券。
而小王知道,这20万元提货券就是婚姻“护身符”,因此怎么也不肯轻易还给男方。双方为此在微信里大吵一架。根据聊天记录,小王也承认了这是小李父母的财产。
近日,小李在律师的指导下,对那次微信聊天记录进行了公证。根据公证结果,这笔钱无疑是小李父母的财产,从而避免了由这20万元提货券引发财产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