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公婆婆把房子过户给老公了,那这个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吴红
你好,婚内过户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除非公公婆婆书面表示只给男方除外。具体需要看是如何过户的,如果是以赠与的方式给你老公,并且登记在你老公个人名下,属于公公婆婆赠与给你老公的个人财产,跟你没有关系,如果是以买卖的方式过户,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你好,我自己没有出钱,但是对方买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这样有用吗? 2022-09-16 14:50:02 杨聪
你好,实际上一方将个人的房产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属于赠予性质,接受赠予的一方无偿取得财产是不需要出钱的,加了名字赠予行为就已经完成,个人财产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加名,当然是有用的。
丈夫出走杳无音信,妻子涉嫌重婚被起诉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3-19 点击数:10
丈夫凌晨离家出走后杳无音讯,半年后并未解除婚约的妻子唐某结识现任男友并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3月10日,汝城县检察院以被告人唐某涉嫌重婚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2004年唐某和丈夫经人介绍认识,两人于当年年底登记结婚,次年8月,女儿出生。2011年3月29日早上6时许,唐某一觉醒来发现身边的丈夫不见了,和丈夫一起消失的还有家里的户口本、存折、结婚证等物。唐某在惊讶之余立刻发动亲朋好友四处寻找,但始终没有丈夫的音讯。2011年9月,唐某外出打工时认识和何某(另案处理)。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双方都产生了爱慕之情,期间,唐某曾向何某坦诚自己已经结婚并育有一女,且尚未与丈夫解除婚姻关系的事实,但何某表示并不介意。不久,两人共同租了一间房子,并以夫妻的名义居住在了一起。2012年农历6月的一天,唐某和何某的儿子出生。儿子满月之后,唐某与何某回到老家生活。
2013年12月,公安机关接到举报称唐某在未与丈夫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非法以夫妻的名义与他人共同生活。公安机关在调取相关证据后于2013年12月12日传唤唐某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