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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过户给老公了,那这个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吴红
你好,婚内过户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除非公公婆婆书面表示只给男方除外。具体需要看是如何过户的,如果是以赠与的方式给你老公,并且登记在你老公个人名下,属于公公婆婆赠与给你老公的个人财产,跟你没有关系,如果是以买卖的方式过户,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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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没有出钱,但是对方买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这样有用吗? 2022-09-16 14:50:02 杨聪
你好,实际上一方将个人的房产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属于赠予性质,接受赠予的一方无偿取得财产是不需要出钱的,加了名字赠予行为就已经完成,个人财产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加名,当然是有用的。
是“因为爱情”吗?看舒城重婚男子在狱中怎么解释的!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3-27 点击数:11
为了所谓的“爱情”,被告人丁某某不顾家中的妻子和子女,毅然寻找自己的幸福,殊不知已经触犯法律,终因重婚罪身陷囹圄。近日,舒城县法院一审以被告人丁某某犯重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被告人丁某某与小美系同村人,2005年小美家建房子,雇佣被告人丁某某干活,两人相识,并逐渐发展为情人关系。这时,被告人丁某某和小美各自都有家庭,已经结婚生子。但两人全然不顾,2011年农历8月双方商定生育子女,以达到长期生活在一起的目的。当年腊月小美怀孕。
自2012年9月份之后两人一直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生活于浙江省某县境内,并于2012年10月生育一子。2014年5月,被告人丁某某在浙江省居住地被舒城县公安局民警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丁某某明知她人有配偶,而与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且生育一子,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以被告人丁某某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判后,被告人丁某某表示认罪伏法,因自己的犯罪行为自食其果,付出了应有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