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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因为爱情”吗?看舒城重婚男子在狱中怎么解释的!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3-27   点击数:11

  为了所谓的“爱情”,被告人丁某某不顾家中的妻子和子女,毅然寻找自己的幸福,殊不知已经触犯法律,终因重婚罪身陷囹圄。近日,舒城县法院一审以被告人丁某某犯重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被告人丁某某与小美系同村人,2005年小美家建房子,雇佣被告人丁某某干活,两人相识,并逐渐发展为情人关系。这时,被告人丁某某和小美各自都有家庭,已经结婚生子。但两人全然不顾,2011年农历8月双方商定生育子女,以达到长期生活在一起的目的。当年腊月小美怀孕。

  自2012年9月份之后两人一直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生活于浙江省某县境内,并于2012年10月生育一子。2014年5月,被告人丁某某在浙江省居住地被舒城县公安局民警抓获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丁某某明知她人有配偶,而与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且生育一子,其行为已构成重婚罪。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以被告人丁某某犯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判后,被告人丁某某表示认罪伏法,因自己的犯罪行为自食其果,付出了应有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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