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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婆婆把房子过户给老公了,那这个房子我有份嘛? 2022-09-16 14:52:31 吴红
你好,婚内过户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除非公公婆婆书面表示只给男方除外。具体需要看是如何过户的,如果是以赠与的方式给你老公,并且登记在你老公个人名下,属于公公婆婆赠与给你老公的个人财产,跟你没有关系,如果是以买卖的方式过户,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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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自己没有出钱,但是对方买房加上我的名字了,那这样有用吗? 2022-09-16 14:50:02 杨聪
你好,实际上一方将个人的房产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属于赠予性质,接受赠予的一方无偿取得财产是不需要出钱的,加了名字赠予行为就已经完成,个人财产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加名,当然是有用的。
“结婚”8年惊醒被骗,“丈夫”涉嫌重婚被批捕
来源:离婚律师网 作者:未知 时间:2015-04-21 点击数:17
胡女士结婚8年才发现自己被骗了。近日,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张某以涉嫌招摇撞骗罪、重婚罪批准逮捕。
据介绍,2004年年底,胡女士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年长自己26岁的男子老张。老张自称曾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退伍后在公安机关工作,前妻因癌症去世了。一直有军人情结的胡女士十分心动。二人之后成为男女朋友,相处了两年多,发展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老张说自己民政局有熟人,不需要胡女士去现场就能办理婚姻登记。2006年年底,他拿回来两张结婚证。婚后二人一直以夫妻名义在北京朝阳区生活,期间老张经常以托人帮朋友铲事儿、归还没给人办成事的钱等理由,多次向胡女士索要大量钱款。
2014年年底,二人发生争吵,胡女士想到老张曾在婚后吵架时将两本结婚证都撕毁,便前往民政局查询,没料想自己的婚姻状态仍是“未婚”,而老张自1988年12月与其前妻办理结婚登记后,直至2014年12月才与前妻在朝阳区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经民警调查,张某除涉嫌重婚罪以外,还冒充某公安机关副局长,先后以合开公司、购买内部指标车等理由骗取多名被害人钱财,同时假借该公安机关领导身份向数名被害人索要烟酒、电脑、手机等礼品,进行招摇撞骗。